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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亿到68.4亿元,“掉价”的露露谁在争?

转载时间:2021.09.29(原文发布时间: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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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快消”(ID:fbc180),36氪经授权发布。

作者:乔峰

编辑:橘子

食品饮料行业里的商标之争,早已有之,既不是从“王老吉”开始,也不大可能在“露露”这里结束。

持续数年的“露露”商标之争再度白热化。

4月初,上市公司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式对露露创始人、前任董事长王宝林、前任总经理王秋敏提起讼诉,并要求二人赔偿损失1.08亿元。

这是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商标争夺战数次交锋后,第一次明确无误地把矛头指向前任高管。

值得一提的是,承德露露1月公告,与汕头露露商标争夺战失利;3月底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中明确提及,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继续推进商标案件诉讼;4月初就开始起诉前创始人……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承德露露的实际控制者万向系,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一并解决持续近二十年的恩怨:露露,到底是谁的露露!

01 创始人王宝林被告

得知被承德露露起诉后,王宝林和王秋敏发表声明,“对我们个人的,高达1.08亿元的‘天价’民事诉讼,以及毫无理据的污名化指责,感到震惊、委屈和无比的愤怒。”

耄耋之年的王宝林不会想到,一手缔造的“露露”会把他送上被告席。

300亿到68.4亿元,“掉价”的露露谁在争?

1984年,王宝林出任承德市罐头食品厂(露露公司的前身)厂长,这是一家濒临破产的生产肉和水果罐头的国有企业。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可口可乐再次进入中国,打开了饮料市场的大门,各种国产饮料应运而生,前景一片大好。

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王宝林经过考察,将目标锁定在承德丰富的杏仁资源,拍板关停原有罐头生产线,贷款从法国引进杏仁露灌装生产线,开始生产杏仁露饮料。

两三年时间,杏仁露饮料,这种主打植物蛋白的饮料开始有了市场。王宝林很早就有品牌意识,要站稳脚跟,就必须有个亲民好记的名字,于是,有了“露露”。

1990年,王宝林在人民大会堂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露露”杏仁露走向全国。

当时,年过半百的王宝林为推销“露露”,赞助过运动会、办过老年迪斯科赛,“露露一到,众口不再难调”的广告语也在电视台轮番播放。

到1995年,经评估,露露商标权现值为2亿元,商誉现值2.8亿元,无形资产总值达4.8亿元,超过了固定资产,“露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收获了一系列荣誉,也让王宝林当上了河北省劳动模范。

一时间,“露露”成了杏仁露饮料的代名词。

02 南北露露两个儿子

在“露露”逐渐成名的过程中,当年生产“露露”的食品厂,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更名。

罐头食品厂更名罐头食品总厂,1993年变为河北露露企业集团公司,1996年完成国有独资公司改制,更名为河北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由河北省国资局授予国有资产经营权,1997年2月更名为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这期间,王宝林身份也从厂长变成了集团董事长。

300亿到68.4亿元,“掉价”的露露谁在争?

1996年以前,露露的主要是市场为东北、西北、华北地区,没有进军南方市场。

按照王宝林的声明所说,当时为布局全国市场、招商引资,在承德和汕头政府的见证下,1996年3月,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合资成立了汕头露露,由露露集团控股,王宝林兼任新公司董事长。

1997年10月17日,露露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以其杏仁露分厂、罐头食品分厂、供热分厂、运输队和控股企业汕头高新区汕头露露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净资产评估后折为国家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饮料上市第一股’”。

按照汕头露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一文,虽然汕头露露被并入上市公司体系,但仅在承德露露财务报表中体现,实际控股股东还是露露集团。

至此,南北方两家露露正式确立,生产销售同样配方,包装极为相似的“露露”杏仁露,只是包装下方的生产地址,一个是承德露露,一个是汕头露露。

依照划定,承德露露管理北方市场,汕头露露管理广东、广西等南方八省市场。

2001年,汕头露露从承德露露上市公司中剥离,汕头露露生产的杏仁露开始在北方市场销售。

一个集团两个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都是王宝林,并且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属于露露集团,仅授权两家露露使用,这给之后南北露露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03 接盘侠万向系“变局”

同样在2001年,承德露露也迎来了变局。

为了顺应股市改革,国有企业露露集团开始减持上市公司承德露露国有股份。

此时,改革开放的另一位受益者鲁冠球盯上了承德露露,他旗下的万向三农经过数轮激战,击败新疆德隆和中粮集团,成为仅次于露露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民营股万向和国企露露集团的较量浮出水面,竟持续至今。

5年后,在万向系的持续布局下,承德露露以3.19亿元定向回购露露集团持有的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

同时,露露集团拥有的“露露”商标等无形资产一并打包,以3.01亿元卖给了承德露露。

2006年3月,鲁冠球的万向系成为承德露露的实际控制人。

300亿到68.4亿元,“掉价”的露露谁在争?

即便如此,万向系并没有完成对承德露露的完全掌控。同年,露露集团经过改制变成民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都是王宝林。直到2009年以前,承德露露和露露集团的法人和董事长都没变更过。

彼时,万向系也对外承认,一直在理清各方关系。

2010年,万向管大源当选为承德露露董事长,承德露露进入了“万向时代”,王宝林彻底离开一手创建的露露,露露集团也更名为“霖霖集团”。

而此时,王宝林、汕头露露和万向系的商标争夺战才刚刚开始。

04 终局之战远未到来

直到2010年之前,不管承德露露和露露集团如何改变,汕头露露一直以不变应万变,因为它手里一直握有王宝林签署的一张王牌——《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

根据汕头露露的披露,2001年、2002年初,拥有“露露”商标和专利的露露集团,和相关利益方两家露露、香港飞达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其约定:汕头露露享有露露商标和专利,“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也就是说,即便露露品牌转让给任何人,汕头露露仍然享有使用权。

这对万向系来说,当然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花费数亿才拿到的东西,其他人却可以随意使用。管大源刚上任就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讨论商标侵权的问题。

除了签署备忘录,王宝林在万向系逐步掌控承德露露过程中,试图再次拿回露露商标使用权。

2006年,万向系承德露露收购露露商标后,2007年4月26日、2007年9月10日,承德露露和露露集团董事长王宝林,代表双方分别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名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露露集团继续使用露露商标和标识十年,只需支付3万元。

5年后,万向系开始反击,2011年8月起诉露露集团和王宝林,最终法院判定两份协议为无效协议终止履行,王宝林被证监会公开处分。

首战即胜,似乎给了万向系信心,此后持续向露露集团、汕头露露等提起讼诉,但结果并不理想,案件一直悬而未决。

倒是2018年7月,汕头露露开始反攻,要求承认2001年、2002年签署的两份备忘录有效,经过拉锯战后最终认定协议有效,承德露露败诉,这才引出了起诉原高管的案件。

回顾“露露”发展历程,不难看出,不论是王宝林、万向系,还是汕头露露,即是受益者又是受害者。

创始人王宝林凭借露露荣誉加身,大半生商海沉浮,却在耄耋之年,被亲手缔造的企业告上法庭。

万向系近十年从承德露露拿到分红近10亿元,但直到鲁冠球去世,露露商标侵权仍未解决,还将持续下去。

汕头露露凭借王宝林签署的王牌一直稳步发展,逐步扩张市场,但如今却官司缠身,前路未知。

对承德露露来说,则成了彻头彻尾的牺牲者。当年股价一度高达40多元,市值高达300多亿元,到如今市值只剩68.40亿元,股价只有6.99元。最终受伤的、永远是买了承德露露的普通股民。

只是,这场商标争夺战远未到结束的时候。

如今,万向系已进入战备模式,而快消君只能期待“露露”之争,不要落得个“满盘皆输”的局面。

300亿到68.4亿元,“掉价”的露露谁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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