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36氪每日商业精选
前段时间,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再被美国监管部门提上日程。FAANG集体(Facebook、Apple、Amazon、Netflix、Google)中的几位掌门人如库克、扎克伯格等纷纷发声回应,不认为自己是垄断者,不同意外界有关分拆公司的呼吁。
就此轮汹涌的反垄断调查潮,著名分析师Ben Thompson日前发表博客文章,从“是否拥有持久的垄断地位”“反竞争行为”“补救措施”和“未来发展”四个维度对这些巨头进行审视,他认为,任何针对他们的反垄断诉讼案件都将很难胜诉。
是否拥有持久的垄断地位:美监管部门对“垄断地位”的定义是,公司在特定地区的特定产品或服务销售额超50%。苹果和亚马逊不符合这一条件,谷歌和Facebook虽分别在搜索与社交广告领域占主导,但与昔日微软Windows和IE浏览器的强捆绑相比,其市场地位的持久性存疑,Ben认为,互联网的广告库存无限,他们似乎都没有能力垄断供应。
反竞争行为:上述四家巨头中,谷歌的反竞争行为相对明显(如下图),苹果也有问题,App Store30%的抽成费用基于...
主编点评:在针对硅谷巨头的反垄断调查中,最先要做的是对他们各自垄断的市场作出界定。但由于...
本文来自36氪付费栏目《36氪每日商业精选》——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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